教務處-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327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跨校合作,刪除「優良教案」徵選對象教學團隊須為同校之規定,調整後規則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個人或教學團隊(係指現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主任及校長,至多4人組成】)」,其餘無異動。
三、徵件資訊請詳閱附件,或至本方案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網址:https://pads.moe.edu.tw/)。
四、聯絡資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總計畫辦公室,電話:04-2218-1098、Email:asdl@mail.ntcu.edu.tw。
相關檔案
0187910_1120817-附件一-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odt
相關連結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發布時間: |
2023-09-01 09:08:43 |
發布單位: |
烏眉國中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