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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轉知衛生福利部「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本(110)年9月3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430號令修正發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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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苗栗縣政府110年9月23日府教體字第1100177028號函辦理。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 函.pdf
衛生福利部 函.PDF
修正條文.pdf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修正總說明.pdf


發布時間: 2021-09-27 15:09:42
發布單位: 烏眉國中總務處


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內湖里1鄰5-1號
電話:(037)752409 傳真:(037)753980
版權所有: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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