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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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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苗栗縣政府112年6月26日府教務字第1120142363號函辦理。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函.PDF
教育部令.pdf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發布時間: 2023-07-06 09:23:31
發布單位: 烏眉國中總務處


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內湖里1鄰5-1號
電話:(037)752409 傳真:(037)753980
版權所有: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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