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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文化觀光局「113年度苗栗縣政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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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113年4月8日府文客字第113000441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及各級學校同仁(含正式人員、工友、約聘雇、約用、臨時人員及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考且到考者,請各校(單位)由相關經費予以補助報名費;另參加基礎級及初級考試核給補假4小時,參加中級、中高級及高級考試核給補假8小時。
三、考量客家委員會未將公教人員通過基礎級客語能力認證納入112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評核標準,擬不予基礎級通過者獎勵金,惟為鼓勵本縣學校同仁報考,仍給予基礎級到考者補休、給予通過者嘉獎。通過各級客語能力認證之獎勵如下:
1.通過客語基礎級認證:嘉獎1次,無獎勵金。
2.通過客語初級認證:獎勵金新臺幣(下同)500元 (限從未通過任何級別、任何腔調者申請),嘉獎1次。
3.通過客語中級認證:獎勵金1,000元,嘉獎2次。
4.通過客語中高級認證:獎勵金1,500元,記功1次。
5.通過客語高級認證:獎勵金3,000元,記功1次。
四、縣內學校教師及學生通過初級認證部分,另由本府訂定「苗栗縣113年度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獎勵實施計畫」,113年度未訂定上開獎勵計畫前,本縣所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先適用旨揭計畫。
五、受理期間:自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放榜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30個日曆天內,由各單位檢具申請資料親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客家事務科」辦理獎勵金申請事宜,若申請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當日,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文化觀光局得不予受理。




發布時間: 2024-04-15 14:00:24
發布單位: 烏眉國中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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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7)752409 傳真:(037)753980
版權所有: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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